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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寧德6月4日電 (鄧麗冰 葉茂)夫妻吵架,妻子賭氣騎車撞倒丈夫,好心路人上前扶起翻倒的電動車,反被誤認為“肇事者”,慘遭毆打。福建福鼎市法院4日披露,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,緩刑1年。
  法院審理查明:2013年2月1日晚23時許,李某與妻子楊某在KTV內發生爭吵,李某隨後先行離開。憤怒的楊某駕駛電動車尾隨李某,並將李某撞倒在地,楊某也摔倒在地。
  此時,附近茶葉店的營業員王某見狀上前將翻倒在地的電動車扶起,而剛從地上爬起的李某,誤以為是王某騎車將其撞倒,便上前毆打王某,致王某右耳挫傷、右耳鼓膜穿孔、耳鳴、聽力減弱。
  經鑒定,王某的傷情為輕傷。案發後,李某與王某達成賠償協議,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、後續醫療費等共計人民幣55000元,取得王某諒解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李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,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,取得諒解,可從輕處罰。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、悔罪表現並參考所在社區意見,符合適用緩刑條件,可對其宣告緩刑。但辯護人提出免於刑事處罰的辯護意見,不予採納。(完)  (原標題:妻子賭氣騎車撞丈夫 路人無辜遭毆釀烏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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